法規:

第40/76/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6/1976

刊登日期:

1976.9.4

版數:

1212

  • 規定旅遊基金毋須償還政府對新聞旅遊處業務而作之支付及其他負擔--撤銷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第1555號立法條例第二五條二款內文。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27-E/79/M號法令 - 核准新聞旅遊司組織章程。
  •  
    相關類別 :
  • 旅遊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40/76/M號法令

    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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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葡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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