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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57/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48/1999

刊登日期:

1999.11.29

版數:

5367

  • 核准在海事登記內作登錄之證明書式樣。
相關法規 :
  • 第90/99/M號法令 - 核准《海事活動規章》。
  • 第457/99/M號訓令 - 核准在海事登記內作登錄之證明書式樣。
  • 第458/99/M號訓令 - 核准船舶登記摺之式樣。
  • 第459/99/M號訓令 - 核准航海日誌之式樣。
  • 第460/99/M號訓令 - 核准確定,臨時及特別適航證書之式樣。
  • 第461/99/M號訓令 - 核准國際載重線證書及國際乾舷免除證書之式樣。
  •  
    相關類別 :
  • 海員登記制度 - 海事及水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57/99/M號訓令

    十一月二十九日

    按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0/99/M號法令核准之《海事活動規章》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為商業登記之效力,在海事登記內作登錄之證明書之式樣須以訓令核准。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護理總督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0/99/M號法令核准之《海事活動規章》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獨一條──核准附於本訓令並成為其組成部分之在海事登記內作登錄之證明書之式樣。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護理總督 黎祖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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