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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4/GM/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39/1998

刊登日期:

1998.9.30

版數:

6579

  • 委任澳門合作與發展基金會監事會主席。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94/GM/98號批示

    本人根據刊登於五月十一日第18/98/M號法令附件之「澳門合作與發展基金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行使信託委員會授予的權限,委任區宗傑擔任澳門合作與發展基金會監事會主席,由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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