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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84/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97

刊登日期:

1997.12.30

版數:

1834

  • 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325/96/M號訓令(澳門文化中心大樓工程)之支付期 —— 廢止第325/96/M號訓令。
廢止 :
  • 第325/96/M號訓令 - 許可就執行澳門文化中心大樓工程訂立合同。
  •  
    相關類別 :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4/97/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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