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具有旅遊用途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81/89/M號法令, 訂定列為旅遊用途法律制度--若干撤銷。 1989/12/11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級的“澳門四季酒店”Four Seasons Hotel Macau, Cotai Strip® 獲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9/01/14
第4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豪華級的“澳門美高梅金殿”MGM Grand Macau獲暫時評為具有旅遊用途,有效期為三年。 2008/05/07
第9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豪華級的“澳門皇冠酒店”Hotel Crown Towers Taipa被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7/10/10
第116/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三星級的“英皇娛樂酒店”Hotel Animação Imperial被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12/21
第10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級的“星際酒店”Hotel Mundo de Estrelas被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11/22
第96/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五星級的“金都酒店”Hotel Grande Waldo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10/25
第73/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黃金集團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繼續享有“君怡酒店”Hotel Grandview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的有關優惠。 2006/08/23
第59/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五星級豪華的“置地廣場酒店”Hotel Landmark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07/26
第57/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永利酒店”Hotel Wynn被暫時性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07/19
第25/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四星級的“利澳酒店”Hotel Rio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2006/03/15
29/3/2024 17:01:47 WF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