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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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23/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友誼大橋之雷達及錄像系統提供安裝光學纖維服務及提供傳送錄像及雷達訊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第22/SATOP/96號批示, 關於取得屬本地區私產之一幅位於涼水巷及田畔街交界之土地事宜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第21/SATOP/96號批示, 關於更正第58/SAOPH/89號批示,該批示係有關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貨倉街與李加祿街交界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第20/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重型車輛停車埸及廢置車輛停車場」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1996/02/07
第19/SATOP/96號批示, 將免除公開競投並以租賃方式批出之一幅位於氹仔盧廉若馬路之土地所產生之權利轉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1996/02/07
第18/SATOP/96號批示, 關於捨棄一幅土地之不動產租賃權,並同時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洲河邊馬路之土地事宜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1996/02/07
第17/SATOP/96號批示, 關於委任駐燃料產品設施監察委員會之土地工務運輸司之正式代表事宜。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1996/01/31
第16/SATOP/96號批示, 將一幅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之位於新口岸填海區第6L地段之土地改變批地用途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1996/01/31
第15/SATOP/96號批示, 關於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即舊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之土地事宜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1996/01/31
第14/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低地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1996/01/24
第13/SATOP/96號批示, 關於將一幅位於美副將大馬路及連勝馬路之地段歸併為本地區私產事宜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1996/01/24
第12/SATOP/96號批示, 核准調整由澳門港務局提供服務及發出文件所徵收之手續費之總表──廢止七月十三日第90/SATOP/92號批示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1996/01/22
第11/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木瓜圍及貨倉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10/SATOP/96號批示, 關於交換兩幅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附近之地段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9/SATOP/96號批示, 關於分割以租賃方式批出之位於氹仔島西北岸之數幅地段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8/SATOP/96號批示, 將以租賃方式批出之南灣海灣封閉工程A區第十二地段所產生之權利轉移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7/SATOP/96號批示, 關於更正第82/SATOP/94號批示,該批示係有關購買一幅位於美副將大馬路之土地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6/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草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5/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龍嵩正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4/SATOP/96號批示, 關於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路環九澳高頂之土地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3/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北馬場坊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2/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鏡湖馬路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1/SATOP/96號批示, 關於更正一幅位於美副將大馬路與荷蘭園大馬路交界之土地之面積,該土地之批給係載於第82/SATOP/92號批示內者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6/01/17
第162/SATOP/95號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董事會及執行委員會之董事長。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1995/12/27
第161/SATOP/95號批示, 將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董事會及執行委員會之董事長免職。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1995/12/27
第156/SATOP/95號批示, 委任澳門民用航空局副主席。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5/12/20
第154/SATOP/95號批示, 委任燃料產品設施監察委員會代表。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5/12/13
第155/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就執行「澳門文化中心地基工程之A、B、C、D、G、E、F及H區之避雷網絡以及住宅污水及雨水網絡」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1995/12/06
第153/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房屋司司長,以便就執行「在嘉翠麗大廈──B座安裝升降機」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1995/12/06
第151/SATOP/95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就取得輔助澳門國際機場之一氣象雷達訂立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1995/11/29
第19-I/SATOP/95號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監事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1995/11/22
第17-I/SATOP/95號批示, 命令終止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監事會一名學士之職務。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1995/11/22
第150/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就「修葺及改善嘉樂庇大橋」承攬工桯訂立合同。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1995/11/22
第142/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低地第7區之土地之合同事宜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5/11/15
第144/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新口岸新填海區林蔭道及停車場」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5/11/15
第141/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在巴波沙坊興建小學及預備小學」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5/11/15
第140/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山一幅位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及馬交石巷交界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1995/11/08
第138/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第二期──雞頸山景物之修復及結合」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1995/11/03
第136/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建造馬交石高架橋之景物配置」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1995/10/25
第135/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澳門文化中心工程之協調及監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1995/10/25
第134/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沙梨頭海邊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1995/10/25
第132/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數幅位於大興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1995/10/18
第131/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修葺柯維納總督街」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1995/10/18
第130/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改善氹仔雞項馬路」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1995/10/18
第128/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就提供「澳門體育館/氹仔綜合運動場」之協調、輔助及監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1995/10/11
第125/SATOP/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第一期」工程中花園之開辟及灌溉系統訂立合同。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1995/10/04
第124/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房屋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筷子基計劃」訂立附加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1995/09/27
第12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取得輔助澳門國際機場之氣象雷達之資訊輔助器材訂立合同。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5/09/20
第121/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關閘附近之特警隊新總部」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5/09/20
第114/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計劃及建造新口岸新填海區A2區南邊之堤壩」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1995/09/13
第113/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修葺及改善嘉樂庇大橋」承攬工程之附加工作訂立合同。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1995/09/13
第110A/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輔助澳門國際機場而取得一氣象雷達訂立合同。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1995/09/13
第112/SATOP/95號批示, 將望德堂區所有之平面圖轉為確定平面圖。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1995/09/11
第111/SATOP/95號批示, 確定組成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之學科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1995/09/11
第109/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石排灣填海區小型賽跑道」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5/09/06
第107/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關閘填海」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5/08/30
第98/SATOP/95號批示, 授權予澳門房屋司司長,以便為若干樓字提供管理及守衛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5/08/23
第103/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屬於GMS系列之日本氣象星高解象資料之取得、處理及儲存系統訂立購買合同。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5/08/02
第10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副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第一期」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5/08/02
第100/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房屋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平民坊第四、五座之外牆保養及修葺──第二期」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5/08/02
第96/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執行「建造澳門文化中心地基」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95/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及建造氹仔綜合運動場──澳門體育館之練習場地之照明」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94/SATOP/95號批示, 關於委任燃料產品設施監察委員會主席事宜。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93/SATOP/95號批示, 關於委任政府船塢廠長事宜。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9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監察及輔助澳門污水處理廠訂立合同。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91/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建造馬交石高架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89/SATOP/95號批示, 關於重新整體利用兩幅位於河邊新街及鹽巷之相連土地,並修正該兩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1995/07/26
第14-I/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予澳門民用航空局主席,以便代表本地區簽署一議定書,目的在於開展輔助澳門國際機場航運之無線電設備之安裝及全面運作所需之措施。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1995/07/19
第88/SATOP/95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港務局局長及澳門港務局行政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1995/07/19
第87/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新設施」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5/07/12
第86/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位於澳門污水處理廠附近之澳門電力公司停車場及變電站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5/07/12
第85/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亞利雅架前地道路及排水系統」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5/07/12
第83/SATOP/95號批示, 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澳督私邸花園內建造一場館」之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5/07/05
第81/SATOP/95號批示, 關於將位於慕拉士大馬路所批出之數幅土地之合同改變其用途事宜。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5/07/05
第79/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三幅位於馬場之“HA”、“HB”、“HC”地段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5/07/05
第78/SATOP/95號批示, 關於將位於慕拉士大馬路及漁翁街兩幅土地修改目的及改變用途,以及在同一地方批出另一幅土地事宜。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5/07/05
第82/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用於建造澳門國際機場之土地之合同事宜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7/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鋼筋混凝土手冊」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6/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基本清潔範圍之規定」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5/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支撐泥土結構規章」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4/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編製《地基──尺寸指南》刊物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3/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氹仔北部基建工程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氹仔消防行動站」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71/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木橋街土地之合同事宜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5/06/28
第69/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與石掛灣馬路相鄰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5/06/21
第68/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站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雞頸馬路之修復及配合風景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5/06/21
第67/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站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建造路環污水處理廠之設計、顧問服務及監察訂立合同。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5/06/21
第56/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輔助辦公室主任,代表本地區就制定擴寬路氹地峽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5/05/17
第54/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新口岸填海區、「B2」地段、第9街區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5/05/17
第50/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外港新填海區,11地段改建為托兒所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1995/05/03
第44/SATOP/95號批示, 將花地瑪堂區向外公開之臨時平面圖轉換成確定性平面圖。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1995/04/19
第43/SATOP/95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殷皇子大馬路、羅保博士街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所構成之交匯點之土地合同事宜。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1995/04/19
第4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焚化站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經營路環衛生堆填區第二期填孔工程」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1995/04/19
第40/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建造新口岸填海區過濾系統及管道」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1995/04/12
第39/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益隆城市公園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1995/04/12
第38/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修補及修葺嘉樂庇大橋」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1995/04/12
第37/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擴建路環監獄」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1995/04/06
第36/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擴建澳門演藝學院」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1995/04/06
第33/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黑沙環馬場區劃分街道第一階段」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1995/04/06
第32/SATOP/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位於新口岸填海區建造中之樓宇工程提供協調及監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1995/04/06
28/3/2024 18:42:00 WF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