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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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3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VT0馬路與NR3回旋處間的VU3.1馬路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13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簽訂對該局提供技術顧問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13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航局局長,作為簽訂租用國際銀行大廈二十七樓一號、二號、三號、九號及十號室作為該局設施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3/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經第23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設立的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2/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經第24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設立的工作小組的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1/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地堡街附近的土地。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2/01/09
第13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雅廉訪大馬路重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3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物流中心堤堰、填土及主要排水網第一期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3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南灣湖廣場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2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郵政局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2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港務局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2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2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嘉模精神病醫療設施重建工程協調及監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2/01/02
第12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建造一艘消防船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1/12/26
第12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代副局長,作為簽訂“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平民新邨、巴波沙台山平民新邨A/B/C座、祐漢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濠江花園3/4/5座、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的管理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1/12/26
第12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灰爐石級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01/12/26
第12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海事博物館設施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1/12/19
第12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數據安全中心的設計和建立」使用交收及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1/12/12
第12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VT0馬路與NR3回旋處間的VU3.1馬路建造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1/12/12
第11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升降機設備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1/12/05
第11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氣象局辦公大樓冷氣系統,氣象雷達塔、氣象局分站和其他空氣質量監察站內的冷氣機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1/12/05
第11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街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1/12/05
第11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電腦軟件的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以及資訊器材的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1/12/05
第11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港務局航海學校開辦的各項課程及培訓課程的證書和文憑式樣。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1/12/03
第11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設施之保安及監督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1/11/28
第11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之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1/11/28
第11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對該局提供清潔打蠟、電話器材維修保養、中央電腦室空調系統維修保養及資訊器材維修保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1/11/28
第11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十字門水道北口整治規劃方案專題研究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1/11/21
第11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紅街市郵政分局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1/11/21
第10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九月十九日第159/88/M號訓令,十二月二十八日第211/88/M號訓令,五月二十九日第106/90/M號訓令,七月九日第133/90/M號訓令,一月十六日第6/95/M號訓令及四月三日第101/95/M號訓令。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1/11/19
第10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氹仔雨水溝的上蓋及其景觀整治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1/11/14
第10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擴建工程的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1/11/14
第10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設立“交通事務關注小組”。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1/11/14
第10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仁慈堂第一公證署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1/11/07
第10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文化中心廣場及展覽館」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1/11/07
第10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幸運神大廈 7 字樓孵化中心」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1/11/07
第10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小型電腦設備及資料庫系統保養合約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1/11/07
第10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代副局長,作為簽訂“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平民新邨、巴波沙台山平民新邨A/B/C座、祐漢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濠江花園3/4/5座、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的管理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1/10/31
第10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免除公開競投及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之間的土地。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9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殷皇子大馬路、羅保博士街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交界的土地的批給溢價金的繳付條件。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9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得勝斜路的土地批給。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9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購置一艘消防快艇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9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擴建鄰近旅遊學院第三座之停車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9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氹仔新城市中心23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9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信安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9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設立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TM)經濟財務監察委員會。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9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9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9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7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1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0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9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8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6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4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3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7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內港及媽閣城市規劃局部重整計劃」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7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關閘新邊檢大樓──邊檢大樓設計書修改」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7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第7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友誼大橋一般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第7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購置一台低層大氣廓線雷達」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1/09/05
第7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十二月六日第313/93/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一日第75/94/M號訓令。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01/09/03
第7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氹仔回旋處〔路環連貫公路)與NRX機場回旋處間之VT0馬路擴寬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第7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海港樓興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第7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該局電腦軟件的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1/08/29
第7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堂巷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第6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接納將位於澳門半島媽閣街無門牌編號及龍頭左巷的物業移轉至其名下。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第6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代副局長,作為「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平民新邨、巴波沙台山平民新邨A/B/C座、祐漢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濠江花園3/4/5座、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之管理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第6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馬交石綜合休憩公園擴充概念/建造及東望洋山其餘綠化區處理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1/08/22
第6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四月六日第38/87/M號訓令、一月十八日第6/93/M號訓令、三月二十二日第87/93/M號訓令、三月二十八日第80/94/M號訓令及九月十九日第200/94/M號訓令。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01/08/20
第6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嘉模精神病醫療設施重建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6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6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木鐸街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6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高地里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6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外港新填海區(NAPE)15地段(Al/i)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6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中街〔舊稱Pátio da Greta)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1/08/08
第5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歐維士號拖輪更換主機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1/08/01
第5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製訂港務局主要設施的改建承攬工程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1/08/01
第5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仁慈堂托兒所修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第5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南灣C/D區廣場及公路回旋處施工方案」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第5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總藍圖修改」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1/07/25
第5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經公開競投後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鴨涌巷附近的土地。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1/07/11
第5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街的土地批給合同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1/07/04
第5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的土地。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1/07/04
第5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為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海邊街的土地批給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1/06/27
第5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建造水警稽查局新指揮部——外圍整治」工程第一附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1/06/27
第4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蓄水池設計、建造、供應、安裝及起動工程」之技術協助、質量控制及測繪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1/06/13
第4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提供郵政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1/06/13
第4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第48/SATOP/99號批示的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的委任生效。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1/05/30
第4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郵政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設立電子核證機關的第二階段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NAPE)14地段(A1/h)的土地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外港新填海區(NAPE)24地段(A1/f)的土地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外港新填海區(NAPE)的土地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三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4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氹仔的土地合同所需的要件。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1/05/16
第3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訂立有關小型電腦後備電源系統的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1/05/09
29/3/2024 7:45:18 WF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