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269項結果-瀏覽: 2/3
摘要 《公報》編號:
第25/SAAEJ/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司副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建造黑沙青年渡假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7/07/09
第24/SAAEJ/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司副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就建造黑沙青年渡假屋提供技術顧問及監察服務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7/07/09
第23/SAAEJ/97號批示, 核准關於完成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不同教育程度之證書式樣——若干廢止。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1997/07/07
第22/SAAEJ/97號批示, 核准澳門利宵學校之運作規定——廢止七月七日第15/SAAEJ/93號批示。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1997/06/30
第21/SAAEJ/97號批示, 廢止第16/SAAEJ/96號批示(核准有關組成殷皇子中學領導及管理機關之成員之選舉規定)。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1997/06/11
第20/SAAEJ/97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提供人力服務以負責巴波沙體育中心之接待公眾、清潔、保養、水質處理及救生工作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7/05/28
第19/SAAEJ/97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人力服務以負責巴波沙體育中心之接待公眾、清潔、保養、水質處理及救生工作訂立合同。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7/05/28
第16/SAAEJ/97號批示, 給予澳門陸軍俱樂部法定之行政公益法人資格。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7/05/14
第14/SAAEJ/97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體育總署署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1997/03/26
第13/SAAEJ/97號批示, 核准教授品德教育科目領域之道德教育及公民教育、以及道德及公民教育等科目之教師之培訓模式。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1997/03/24
第12/SAAEJ/97號批示, 關於以葡文為授課語言之中學教育之學生因故不能上學時之評核事宜。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1997/03/24
第11/SAAEJ/97號批示, 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26/SAAEJ/93號批示第四十二款。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1997/03/24
第9/SAAEJ/97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1997/03/19
第2/SAAEJ/97號批示, 訂定向就讀高等教育及大學預科課程之學生發放之助學金及津貼金額。 《公報》第1期,
第一組,
1997/01/06
第1/SAAEJ/97號批示, 核准大專助學金發放規則— —廢止七月十八日第20/SAAEJ/94號批示。 《公報》第1期,
第一組,
1997/01/06
第43/SAAEJ/96號批示, 委任立法事務辦公室一名學士,作為負責提供人力服務以負責鮑斯高綜合運動場之保養、清潔、水之處理及救生服務之合同作公證之官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42/SAAEJ/96號批示, 委任立法事務辦公室一名學士,作為負責就取得氹仔球場草地保護層之合同作公證之官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41/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取得氹仔球場草地保護層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40/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提供人力服務以負責鮑斯高綜合運動場之保養、清潔、水之處理及救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38/SAAEJ/96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取得資產、服務或承攬之合同之私人公證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37/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提供清潔及守衛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36/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向各間幼稚園及中葡小學提供膳食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6/12/18
第39/SAAEJ/96號批示, 核准向非高等教育機構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取得文教用品之規定——廢止五月十六日第58/GM/90號批示及七月二十六日第12/SAAEJ/91號之修改批示。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1996/12/16
第35/SAAEJ/96號批示, 委任負責就為澳門大學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之合同作公證之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6/11/13
第32/SAAEJ/96號批示, 將權限轉授予海島市市政廳廳長,以便許可進口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內A組所載之商品。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1996/10/23
第31/SAAEJ/96號批示, 將權限轉授予澳門市政廳廳長,以便許可進口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內A組所載之商品。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1996/10/23
第34/SAAEJ/96號批示, 核准工餘學制之職業技術高中教育之行政暨商業技術課程及工業維修電機技術課程計劃。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1996/10/21
第33/SAAEJ/96號批示, 核准小學回歸教育之文憑式樣。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1996/10/21
第30/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建造澳門大學行政大樓」之工程提供總協調、技術顧問及監察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1996/10/09
第29/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6/09/18
第27/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體育總署署長。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1996/09/11
第22/SAAEJ/96號批示, 核准及執行本地區教育機構在熱帶風暴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之措施。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1996/07/22
第21/SAAEJ/96號批示, 核准教授品德教育科目之教學人員之培訓方式。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1996/07/22
第20/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小學回歸教育之課程結構、教學和行政組織、評核制度及課程計劃。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1996/07/22
第19/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中文為授課語言之小學教育之證書式樣——廢止七月二十二日第17/SAAEJ/93號批示所載之(A4)DSEJ-7/93式 樣。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1996/07/08
第18/SAAEJ/96號批示, 將公職人員福利司帳目審核委員會之成員之委任續期。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6/06/19
第16/SAAEJ/96號批示, 核准有關組成殷皇子中學領導及管理機關之成員之選舉規定——廢止七月五日第14/SAAEJ/93號批示。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1996/06/03
第15/SAAEJ/96號批示, 核准基礎教育第三階段總考試之規章——廢止第1/SAAEJ/96號批示附件之同一規章。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1996/05/13
第14/SAAEJ/96號批示, 確定在一九九六/九七學年度給予助學金之名額。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1996/05/06
第13/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職人員福利司司長。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1996/04/24
第11/SAAEJ/96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提供巴波沙體育中心游泳池之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1996/04/17
第12/SAAEJ/96號批示, 更正第2/SAAEJ/96號批示(相等於回歸基礎教育第三階段之學科及學科組別之制度)之附件。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1996/04/15
第10/SAAEJ/96號批示, 根據教會法規而在澳門教區設立並具永久宗教性質之教會實體名單。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1996/04/10
第9/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中學教育之證書式樣。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1996/04/01
第8/SAAEJ/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澳門利宵中學之看守及保安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6/03/13
第7/SAAEJ/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澳門利宵中學之清潔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6/03/13
第6/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基礎教育之證書及證明書之式檥。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第4/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中學之考試規章。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第2/SAAEJ/96號批示, 訂定六月十五日第16/SAAEJ/94號批示所核准之相等於回歸基礎教育第三階段之學科及學科組別之制度。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1996/01/08
第1/SAAEJ/96號批示, 核准基礎教育第三階段總考試之規章。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1996/01/08
第37/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就取得「體育醫學中心之醫療設備」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5/12/20
第36/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就取得「體育暨運動學校之生物機械分析設備」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5/12/20
第35/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就取得「體育醫學中心之醫療設備」訂立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5/12/20
第34/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塔石公共浴室重新利用」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1995/11/03
第31/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建造黑沙兒童及青少年綜合遊樂場提供一般協調、技術輔助及監察之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5/09/20
第30/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該辦公室設施之清潔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5/09/20
第29/SAAEJ/95號批示, 關於報讀相等於中學課程第十二年級學科之事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1995/09/18
第28/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逸園狗場泳池擴建及改建」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5/09/06
第27/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制定「澳門體育總署新址」之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5/09/06
第25/SAAEJ/95號批示, 關於將教育部所通過之大綱適用於以葡文為教學語言之不同教育程度及形式所組成之學科。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5/08/07
第23/SAAEJ/95號批示, 核准高美士中葡中學運作之規定──廢止七月七日第15/SAAEJ/95號批示。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5/08/07
第22/SAAEJ/95號批示, 核准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學前教育場所及官立小學教育場所運作之規定。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5/08/07
第21/SAAEJ/95號批示, 關於核准各階段學歷程度之畢業文憑及證書之式樣--廢止若干式樣。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5/08/07
第20/SAAEJ/95號批示, 以另一處分代替對一名澳門市政廳首席監督所科處之撤職處分。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5/08/02
第16/SAAEJ/95號批示, 訂定在一九九五/九六學年發放之助學金數目。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1995/06/05
第15/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代表本地區就澳門利宵中學保安服務訂立合同──廢止第11/SAAEJ/95號批示。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1995/05/24
第14/SAAEJ/95號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教師與學生之服裝式樣。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1995/04/17
第13/SAAEJ/95號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專科及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1995/04/17
第12/SAAEJ/95號批示, 核准澳門大學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1995/04/17
第11/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教育暨青年司司長,就為澳門利宵中學提供保安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1995/04/06
第10/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以便就「建造澳門大學葡中樓及停車場」之承攬工程提供總協調技術顧問及監察等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5/03/15
第9/SAAEJ/95號批示, 關於在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若干權限轉授於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主任--廢止六月一日第12/SAAEJ/94號批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5/02/22
第8/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監察暨技術審查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5/02/22
第7/SAAEJ/95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行政暨公職司司長--廢止六月一日第11/SAAEJ/94號批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5/02/22
第6/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以便其代表該基金會訂立就「設計及建造澳門大學國際圖書館」之競投提供顧問服務之合同。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5/02/15
第5/SAAEJ/95號批示, 核准有關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教育之個人資料記錄、評估、證明及證書一覽表之式樣。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5/02/13
第4/SAAEJ/95號批示, 有關就第13/SAAEJ/93號批示增補若干款項(基礎教育評估制度)事宜。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5/02/13
第3/SAAEJ/95號批示, 確立有關適用於一九九四/九五年學年度就讀一般學校課程或專業技術課程之學生之特定及例外措施。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5/02/13
第2/SAAEJ/95號批示, 核准澳門公務員納入葡萄牙共和國各公共部門編制所需之掌握葡語之證明書之式樣。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5/02/13
第1/SAAEJ/95號批示, 轉授權予理工學院院長以便其代表澳門理工學院訂立裝修西望洋山主教府工程之合同。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1995/01/18
第33/SAAEJ/94號批示, 規定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教育機構必須在其教學計劃內設有中國語文之選修科。 《公報》第1期,
第一組,
1995/01/02
第32/SAAEJ/94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及教務長以便訂立有關取得一電腦系統之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1994/12/28
第31/SAAEJ/94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及教務長以便訂立有關取得一電腦系統之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1994/12/28
第30/SAAEJ/94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以便其作為有關設計及建造澳門大學行政大樓提供顧問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4/12/21
第29/SAAEJ/94號批示, 轉授權力予體育總署署長,以代表本地區訂立建造塔石運動場新保護圍欄之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1994/11/30
第28/SAAEJ/94號批示, 關於將適當學歷等同以便擔任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學校之幼兒教員。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1994/11/07
第26/SAAEJ/94號批示, 關於為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中學之“葡萄牙語言及文化”學科之教員而確定適當資格事宜。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1994/09/19
第25/SAAEJ/94號批示, 關於核准澳門官方體育代表團所使用之運動服式及設備。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4/08/08
第24/SAAEJ/94號批示, 關於核准《運動員體格檢查規章》。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4/08/08
第23/SAAEJ/94號批示, 關於核准《向體育協會組織提供財政輔助之規章》--廢止八月二十日第一四/SAEC/八六號批示。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4/08/08
第22/SAAEJ/94號批示, 核准以葡文為教學語言之基礎及中等教育之有關計劃。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1994/08/01
第21/SAAEJ/94號批示, 確定一九九四/九五學年提供的助學金名額。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1994/08/01
第20/SAAEJ/94號批示, 核准給予助學金規章--廢止五月十六日第五九/GM/九○號批示。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1994/08/01
第19/SAAEJ/94號批示, 核准技術專業培訓課程文憑式樣。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1994/07/18
第18/SAAEJ/94號批示, 關於核准職業技術課程日間補充課程第十一年級學生之升級條件,以及第十二年級之結業條件。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1994/07/04
第17/SAAEJ/94號批示, 關於轉授權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以便簽訂一合約事宜。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1994/06/29
第16/SAAEJ/94號批示, 核准葡語基礎教育初中三年級之一般原則、教學及行政組織、課程協調、評核及課程計劃。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1994/06/20
第15/SAAEJ/94號批示, 核准葡語基礎教育初中二及初中三年級學生之學生手冊模式。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1994/06/20
第14/SAAEJ/94號批示, 關於完成以葡語作為外語之教師培訓課程的文憑模式。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1994/06/20
第13/SAAEJ/94號批示, 訂定公共行政繙譯中心各類繙譯及傳譯收費表。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1994/06/14
19/4/2024 7:06:42 BO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