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6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之間生效。
2017/11/22
澳門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1970年3月18日於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