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海 關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通知目前無法聯絡的警員編號09881,何惠林,就向其作出起訴的一宗待決紀律案卷,由本通告刊登日開始計算之三十天內遞交其書面辯護。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新 聞 局

公 告

為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案二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遞交報名表格之限期為十日,只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張敏儀 8.4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劍權

委員:李紹昌

候補委員:區建華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的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填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兩缺,將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公布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以下空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十八至二十號中華商業大廈四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十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第02/交通運輸部/2002號公開競投

購置一輛高壓清渠及吸污水泵車

茲通知,鑑於上述競投的主要文件在解釋方面出現多項疑問,本署應利害關係人的要求,決定延長競投人遞交標書的期限至本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因此,開標順延在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在競投公告所指地點進行。

另於十月七日上午十時在上述地點舉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通 告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管理委員會決議,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五缺,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類、期限及有效期

屬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對象為民政總署員工。投考申請應於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日期內遞交,本考試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二、投考條件

二.一、投考人:

凡在投考期屆滿前,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三等文員,均可投考。

二.二、應遞交文件:

a)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的副本;

b)由任職機關發出的個人記錄,其內應列明與投考相關的 資料,包括過往曾擔任的職務、所屬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公職與所屬職級的年資和考勤;

c)履歷。

如在報名表中明確聲明a)及b)項所述文件已存入有關的個人檔案內,則豁免遞交之。

三、報考方式及地點:

報考者須填寫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所載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在規定期限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將之送交民政總署行政處。

四、職務性質

行政文員負責在一般的指示下,按一定複雜程度的既定程序,在一個或多個行政工作範圍內執行職務,包括會計,人事管理,行政及財政管理,秘書職務,檔案,文書及打字等方面。

五、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酬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表三所載薪俸索引表的230點。

六、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

七、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江詩琪

人力資源處首席技術輔導員 曹慧怡

候補委員:行政處二等技術輔導員 Cristina Isabel Lourenço

行政處一等文員 João Gilberto da Silva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

仰眾知悉,按照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決議,議決廢除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公告刊登為填補前臨時海島市政局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進行的審查文件方式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另同日於本民政總署行政處張貼的相關開考通告及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載該臨時名單的公告亦同時失去效力。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告 示

仰眾知悉,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之會議上決議將一條新公共街道命名為水塘馬路,有關資料如下:

水塘馬路,葡文為Estrada do Reservatório

屬花地瑪堂區

由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靠近水塘之彎角處起至海邊馬路和 嚤囉園路交匯處止。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俾眾週知。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羅銳榮(副局長代行)


財 政 局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367,014.2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於財政局

制訂: 施利華

覆核: 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澳 門 財 稅 廳

佈 告

關於職業稅事宜

按照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章程第四十六條第二款,本財稅廳收納處定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內征收二零零一年度第一組(散工及僱員)及第二組(自由及專門職業)納稅人之職業稅,有關職業稅是按上述章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而計算。

按照經三月二日第14/85/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之上述章程第四十八條規定,在自動繳納期過後之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並加征欠款百分之三及法定過期利息。

倘自動繳納期告滿逾六十天期後仍未清繳已結算稅款,過期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時,即予進行催征,且不妨礙罰款之科處,罰款金額可達欠繳稅款之一半。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於澳門財稅廳

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艾衛立核閱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第一職階一等統計技術員一缺、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第一職階首席文案一缺及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十五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博 彩 監 察 暨 協 調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壹缺;及
第一職階首席督察十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之告示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於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本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二缺,經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考核形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開考通告第六款的規定,獲准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忌士街二至六號社會保障基金行政暨財政處內。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資訊處處長 鄺志強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小美

首席資訊技術員 敖國廉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技術員 蕭結德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區美燕

二等技術輔導員 周文達

———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兩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羅偉業


衛 生 局

通 告

按照衛生局局長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黎志強醫生及鄭力恆醫生骨科專科培訓課程總評核試(第68/92/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正選成員

主席:骨科醫院主治醫生 陳惟蒨醫生

正選委員:骨科醫院主治醫生 萬漢明醫生

骨科醫院主治醫生 劉懷烈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醫院主任醫生 彭向強醫生

普通外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安定醫生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外科大樓五樓會議室、骨科病房及辦公室

日期: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下午、十日及十一日上午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官世海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將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其招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首席翻譯員第一職階一缺。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容光耀

委員:張惠芬

韓衛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將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其招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兩缺;
首席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張鴻喜

委員:António Milton Esteves Ferreira

候補委員:何麗貞

———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以下人員編制之空缺:

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兩缺;
一等助理技術員第一職階——兩缺。

有關上述考試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旅 遊 學 院

名 單

本學院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馮若華8.6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甄美娟

第一委員:陳美霞

第二委員:王美清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澳門路氹填海區大型多功能體育館——澳門蛋之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座落於路氹填海區。

3.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座大型多功能體育館。

4. 最長施工期:二十四個月。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30,000,000.00(澳門幣叁仟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文件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16,200.00(澳門幣壹萬陸仟貳佰元整)。

時間:辦公時間內。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40%;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15%;

——材料2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5%。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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