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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1/8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1/1988

刊登日期:

1988.10.10

版數:

4022

  • 修改七月十三日第66/85/M號法令第二條二及三款條文(司法官員職程)。
被廢止 :
  • 第53/97/M號法令 - 核准司法人員通則 —— 若干廢止。
  •  
    相關法規 :
  • 第66/85/M號法令 - 確定澳門地區司法官員制度。
  •  
    相關類別 :
  • 司法機關 - 檢察長辦公室 - 法院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3/97/M號法令 廢止

    第91/88/M號法令

    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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