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8/202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3/2023

刊登日期:

2023.8.14

版數:

2186

  • 設立教育宣傳及公關中心。
相關法規 :
  • 第40/2020號行政法規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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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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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8/202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標的

    一、設立教育宣傳及公關中心,作為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範疇內運作的教育活動中心。

    二、教育宣傳及公關中心負責:

    (一)構思及規劃教育活動的宣傳策略和對外發佈,尤其因應教育發展和需要,統籌多元的教育宣傳資源,以及協助教育及青年範疇的政策及時並有效推廣;

    (二)處理公關事務,確保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與社會傳播媒介的聯繫,並處理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活動有關及有助履行該局職務的資訊;

    (三)接收和跟進查詢、建議或投訴,以及確保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翻譯工作。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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