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1/2017

刊登日期:

2017.5.22

版數:

470-474

  • 修改聖若瑟大學哲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高等校際學院人文學學士學位課程(哲學專業)的名稱為哲學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0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哲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7/2018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0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學習。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哲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哲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附件二

    哲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古典哲學史 必修 45 3
    哲學人類學 " 30 2
    亞洲哲學史 " 45 3
    邏輯導論 " 45 3
    中世紀哲學史 " 45 3
    倫理學導論 " 30 2
    古代文獻研究導論 " 45 3
    知識論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30 2
    拉丁文I " 45 3
    拉丁文II " 45 3
     
    第二學年
    現代歐洲哲學史 必修 45 3
    本體論 " 45 3
    基督宗教導論 " 30 2
    社會學與社會理論導論 " 45 3
    當代哲學史 " 45 3
    宗教現象學 " 30 2
    心靈哲學 " 30 2
    美學與藝術哲學 " 30 2
    (第二學年)習作 " 15 1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30 2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30 2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組的科目:
    第一組
    德文I 必修 45 3
    德文II " 45 3
     
    第二組
    希臘文I 必修 45 3
    希臘文II " 45 3
     
    第三學年
    社會與政治哲學 必修 45 3
    生命與科學 " 30 2
    思考與論證 " 30 2
    中國思想史I " 45 3
    中國思想史II " 45 3
    法國哲學綜覽 " 30 2
    文學與電影中的哲學 " 45 3
    德國哲學綜覽 " 30 2
    宋明理學 " 30 2
    印度哲學綜覽 " 45 3
    阿拉伯哲學 " 30 2
    (第三學年)習作 " 15 1
    葡語I " 45 3
    葡語II " 30 2
    葡語III " 45 3
    葡語IV " 30 2
     
    第四學年
    引導閱讀 必修 30 2
    澳門研究 " 30 2
    日本哲學 " 30 2
    東亞哲學專題 " 45 3
    環境哲學及倫理 " 30 2
    比較哲學專題 " 45 3
    應用哲學專題 " 45 3
    道家思想哲學 " 45 3
    大乘佛教 " 45 3
    (第四學年)習作 " 30 2
    普通話I " 45 3
    普通話II " 30 2
    普通話III " 45 3
    普通話IV " 30 2

     

    法規:

    第4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1/2017

    刊登日期:

    2017.5.22

    版數:

    474

    • 更改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的教育場所總址。
    相關法規 :
  • 第16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確認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開辦的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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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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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更改第16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所載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的教育場所總址為澳門氹仔埃武拉街199-207號花城2樓A1。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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