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13

刊登日期:

2013.12.10

版數:

2289-2294

  •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城市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4/2015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一

    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中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服務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36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77學分。

    (三)按照下列任一方式修讀附件二表三及表四所載的選修科目,取得30學分:

    ——完成附件二表三任一範疇內六門選修科目,取得18學分;以及修讀附件二表三和表四所載的選修科目,取得12學分;

    ——完成附件二表三任一範疇內四門選修科目,取得12學分;以及附件二表三和表四所載的選修科目,取得18學分。

    附件二

    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中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大學英語 必修 45 3
    人際溝通 " 45 3
    語言與溝通專題項目 " 45 3
    社會學概論/澳門基本法(任選一科) " 45 3
    專業倫理學 " 45 3
    社會科學專題項目/經濟學概論(任選一科) " 45 3
    資訊系統導論 " 45 3
    電子商務 " 45 3
    科學與技術專題項目 " 45 3
    邏輯學/哲學原理(任選一科) " 45 3
    不同文化間的關係 " 45 3
    人文藝術專題項目 " 45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服務業管理概論 必修 45 3
    管理槪論 " 45 3
    會計學入門 " 45 3
    澳門商法典 " 45 3
    統計學入門 " 45 3
    服務業市場學 " 45 3
    服務業市場管理 " 45 3
    顧客關係管理 " 45 3
    專業英語 " 45 3
    服務作業管理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危機與沖突管理 " 45 3
    當代服務業專題講座 " 45 3
    顧客滿意管理 " 45 3
    服務質量管理 " 45 3
    服務資訊管理 " 45 3
    旅遊服務管理 " 45 3
    交通物流服務管理 " 45 3
    公共服務管理 " 45 3
    航空及郵輪服務管理 " 30 2
    客務運作 " 45 3
    實習及畢業報告 " 15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豪華旅遊服務管理
    豪華產品管理概論 選修 45 3
    豪華產品市場銷售 " 45 3
    豪華旅遊特性 " 45 3
    豪華酒店管理 " 45 3
    高端旅遊運作 " 45 3
    國際豪華旅遊專題研究 " 45 3
           
    資訊技術項目服務管理
    電子旅遊及互聯網基礎 選修 45 3
    服務業資訊技術網絡 " 45 3
    服務業計算機系統 " 45 3
    數據庫應用 " 45 3
    數據庫設計與發展 " 45 3
    資訊項目管理 " 45 3
           
    物流服務管理
    物流學入門 選修 45 3
    採購原理和實務 " 45 3
    物流資訊科技 " 45 3
    倉務及物流中心管理 " 45 3
    全球供應鏈策略 " 45 3
    物流流程的分析與規劃 " 45 3
           
    公共服務管理
    社會與公共行政管理學概論 選修 45 3
    社區關係 " 45 3
    公共政策 " 45 3
    社會政策與行政管理 " 45 3
    政治學入門 " 45 3
    公共機構管理 " 45 3
           
    航空及郵輪服務管理
    航空和郵輪服務概論 選修 45 3
    郵輪業基礎運作 " 45 3
    航空及郵輪業產品策劃 " 45 3
    航空及郵輪票務管理 " 45 3
    航空管理研究 " 45 3
    郵輪管理研究 " 45 3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豪華旅遊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一) 選修 45 3
    豪華旅遊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豪華旅遊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資訊技術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資訊技術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資訊技術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綜合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綜合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綜合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物流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物流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物流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公共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公共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公共服務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監督層實習* " 9
    管理層實習* " 9

    * 學生只可從兩門科目中選讀一門。

    註: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選讀表四所載的選修科目。

    法規:

    第28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0/2013

    刊登日期:

    2013.12.10

    版數:

    2295

    • 核准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9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的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4/2015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6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課程。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北京市海淀區長春橋路6號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理工學院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
    碩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英語 必修 48 3
    中國歷史與文化 " 48 3
    政治學 " 48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48 3
    公共經濟學 " 48 3
    公共管理 " 48 3
    公共政策分析 " 48 3
    公共部門績效管理 " 48 3
    領導科學與領導藝術 " 48 3
    區域發展與區域政策 " 48 3
    社會管理與政策 " 48 3
    MPA專題講座 " 48 3
    社會實踐 " 2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8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2)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3)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四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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