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12

刊登日期:

2012.3.14

版數:

2336-2337

  • 將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39/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設立漁業諮詢委員會負責就促進漁業發展等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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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組織 :
  • 澳門中華總商會 - 澳門漁民互助會 - 澳門鮮魚行總會 - 澳門魚業商會 - 澳門遠洋漁業發展暨船東協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5/2003號第10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39/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下列人士擔任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獲續期兩年:

    (一)澳門中華總商會代表冼志耀;

    (二)澳門街坊聯合總會代表馮金水;

    (三)澳門漁民互助會代表郭沛;

    (四)澳門漁民互助會代表馮金喜;

    (五)澳門鮮魚行總會代表蘇中興;

    (六)澳門鮮魚行總會代表張國柱;

    (七)澳門魚業商會代表何錫強;

    (八)澳門遠洋漁業發展暨船東協會代表梁帶福;

    (九)何華添;

    (十)黃國勝;

    (十一)余榮讓。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狄連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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