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法規:

第14/77/M號法律

公報編號:

53/1977

刊登日期:

1977.12.31

版數:

1539

  • 准許一九七八年度征收本地區稅餉及其他收入,以及按照可引用法律的規定,得收取對財政管理上不可免之其他資源,並將所得用於同年度當地總預算冊已載有或將載有的公共支出。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4/77/M號法律

    十二月三十一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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