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6/2009

刊登日期:

2009.4.22

版數:

4029

  • 第10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10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  
    相關類別 :
  • 退休基金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Diana Loureiro……”

    應改為:“……Diana Maria Vital Costa……”。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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