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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1996

刊登日期:

1996.1.2

版數:

5

  • 核准澳門房屋司之徽號。
相關法規 :
  • 第41/90/M號法令 - 關於設立澳門房屋司。
  • 第1/96/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房屋司之徽號。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房屋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6/M號訓令

    一月二日

    三月十六日第59/85/M號訓令訂定了有關本地區公共機關使用象徵及標誌之若干原則。

    鑑於澳門房屋司之特定職責,有必要確立一個可讓公眾易於認別其活動之標誌。

    基於此;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所賦予之權能,下令:

    獨一條 —— 一、核准本訓令附件I式樣之澳門房屋司標誌。

    二、該標誌係以附件II式樣上所指之顏色印刷。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

    附件 I

    附件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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